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07年开始实行了验资报告和工商年检审计及其他审计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制度,在打击和预防社会不法机构和人员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和工商年检及其他审计报告的监管、规范审计收费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防伪标识制度,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发布《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更新防伪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自2009年5月1日,启用新版防伪标识,旧版同时废止。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省注协统一更换新的防伪标识和防伪标识使用登记薄,新的防伪标识于2009年5月1日之前领取。各事务所需将旧的登记薄和未使用的防伪标识如数全部上交省注协。另外,需带上一批次未检查的发票存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新的防伪标识和登记薄。更换期间收费未达标或登记本登记不完全的事务所,不予办理。待整改完成达标后,方可办理换取手续。
另外,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核定事务所领取第一批次防伪标识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