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考艺术类专业de考生,应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禾口所在|省份组织de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de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精神及相关省份2016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6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100名,具体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de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艺术类专业de考生,应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禾口所在|省份组织de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三、录取原则
2016年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录取de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精品课)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考生录取时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安徽省考生录取时按照《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规定de专业课省统考批次de投档规则录取。
3.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时,根据招生省份de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
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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