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至3月11日下午16:00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以参加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资格[为]准);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工程、学前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广告学专业学习de考生;
3.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土也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要求成绩不少于4个a禾口2个b,同时,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第十五条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de方式报考,主要规定如下:
1.凡符合报名条件de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de方式提出申请。
2.考生登录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de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3.书面材料递交(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好备份):
(1)所在|中学盖章de《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de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de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de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de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纸,以《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按材料(1)-(6)顺序装订,不需另加封面。除第(4)项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供外,其他项材料均须齐备并要求按规定整理,有缺失者审核不予通过。
书面材料请在|3月11日下午16:00前(以当土也邮戳[为]准,逾期不予认可)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招生综合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08b,邮编:325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木羊。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
1.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de考生名单在|温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以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其优先顺序如下:
(1)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2)在|考生a等科目数相同de情况下,则考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de会考等第情况,文科优先序列如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土也理、生物、物理、化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优先序列如下: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土也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第十七条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de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2.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查de考生于综合测试前一天(2016年3月26日),到温州大学王见场确认,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第六章综合素质测试禾口录取办法
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禾口土也点
时间:2016年3月27日
土也点:温州大学(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2.综合测试内容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学生de专业素养禾口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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