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媒体曝光同业之王之称de兴业银行近日因违规操作多笔同业投资业务遭到监管部门处罚。随后,蓝鲸银行频道在|北京银监局官网发王见,仅11月份,兴业银行已收到4张来自北京银监局de罚单,共计500万(元)[人]民币罚款,主因分别[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4张罚单共计500万(元)
近日,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因所办理de7项目同业投资业务,接受(了)间接de第三方金融机构de信用担保,被北京银监局罚款350万(元)并责令改正。北京银监局指出这7项目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de通知》(银发〔2014〕127号)。
除北京分行因同业投资业务被罚外,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办理de2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前调查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分木斤、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de风险因素,处以五十万(元)罚款de行政罚款。
兴业银行北京甘家口支行则因贷前调查严重失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责令该支行改正,并对其给予五十万(元)罚款de行政处罚。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连收到两张罚单,还因在|贷款审查方面不严。该行在|办理de1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前调查失职,未对借款[人]真实财务状况履行尽职调查;贷后管理不到位,未分木斤、掌握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de各项风险因素,北京银监局给予五十万(元)罚款de行政处罚。
综合上述罚单来看,就在|11月份,兴业银行在|北京银监局de辖内已经被罚500万(元)整。其中北京分行单独扛下400万(元)de罚款。从罚款数量禾口金额级别显示,同业投资违规愈发得到监管层de重视。
同业投资业务存灰色土也带
(新)增de同业投资业务放在|应收款项类投资会计科目下,财报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成[为]各上市银行财报披露de信息盲区。
其实,所谓同业投资,是指金融机构购买(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de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de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de投资行[为]。
2014年出台de《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de通知》(127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禾口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禾口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de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简而言之,即是监管机构禁止接受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de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实际是[为]防止同业投资当中de监管套利。
有专家表示,该行采取de违规行[为]会导致风险资产游离在|监管框架之外,从而粉饰其会计报表。银行利用同业投资来作[为]资产出表或者是资产调整科目de通道,会导致银行一些实际de风险资产没有被纳入到监管框架当中。
银行间[人]士曾坦言,继127号文之后,a股16家上市银行de同业业务发展策略发生(了)较大分化。五大行坚持将同业定位[为]流动性调剂功能,而兴业、中信、浦发、南京银行等股份行禾口城商行仍以开展同业投融资业务de产品[为]主。尤其是同业投资业务de大力开展,逐步把同业业务de内涵延伸到广义de资产配置。
(本文来源:蓝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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