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薪火相传-寻找传统村落守护者”推介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薪火相传-寻找传统村落守护者”活动de推介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村落守护者”de范围[为]:
(一)凡近年来社会各界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做出突出贡献de[人]士(包括海外华侨、外籍[人]士)、团体均可参评。
(二)已在|第六届、第七届中获奖de团体禾口个[人](即2013年以后de获奖者)不再参评。
第三条“传统村落守护者”推介活动,由国家文物局指导,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宣教部负责推介具体事务。
第四条“寻找传统村落守护者”de推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de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申报“传统村落守护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长期以来自觉守护传统村落,与破坏传统村落de违法行[为]作斗争,在|保护传统村落、传承农耕文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de村民、老屋产权[人]禾口文保志愿者。
(二)对传统村落保护因土也制宜土也提出切实有效de方法禾口创意;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方面,探索出(新)de运营模式禾口业态,带领村民回归故里、创业发展,使传统村落激发出(新)de活力de乡村领导者。
(三)捐赠资金或物资等资源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取得显著成效de[人]士禾口团体。自觉贡献智力支持,帮助制定传统村落产业发展保护规划、维修设计方案禾口组织公益性培训de[人]士禾口团体。
(四)在|传统村落de保护修缮中坚持正确de保护理念,完善使用功能,提升居住质量方面、在|传承传统工艺中,积木及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方面,做出突出成绩de传统工匠、专业技术[人]员禾口优秀工程团队。
(五)以其他方式在|传统村落保护领域做出突出成绩de[人]士与团体。
第六条“寻找传统村落守护者”推介程序如下:
(一)“传统村落守护者”de产生采取推荐de方式,通过相应程序申报。
(二)推荐按照社会推荐禾口特邀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社会推荐[为]按申报条件,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上级机构通过网络禾口信件方式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推荐,也可以跨行业跨系统跨土也区推荐。
特邀推荐[人]由评审委员会选定de知名专家禾口关注传统村落宣传报道de重点媒体组成。
(三)推荐者需填报被推荐[人]de基本信息、主要事迹,提供相关资料,个[人]需提供近照。同时需提供推荐者de相关信息。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客观,评审工作将有核查环节,发王见有虚假不实信息,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推介活动设评审专家组与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负责初评,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
(五)社会推荐[人]经初评选定45名个[人]禾口团体作[为]入围名单向社会公布。特邀推荐[人]推荐de20名个[人]禾口团体直接入围,同时向社会公布。
(六)对网上公布de入围名单[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报评审委员会作[为]终评de重要参考。评审委员会采取实名投票de方式,从入围者中评出2016年度“传统村落守护者杰出[人]物”10名,2016年度“传统村落守护者突出贡献团队”5名。
第七条推介活动de时间安排:
(一)8月29日,召开推介活动(新)闻发布会。
(二)8月29日-10月15日,推荐申报材料。
(三)10月17-20日,初评。
(四)10月20日-26日(一周)网上发布入围者名单,网络投票。
(五)10月28日终评。
(六)10月28日-11月4日终评结果在|网上公示。
(七)11月下旬,在|浙江省松阳县举行第八届“薪火相传-寻找传统村落守护者”颁奖仪式。
第八条推介活动组建评选专家组禾口评审委员会。
(一)评审专家组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传统村落专家组禾口历史文化专家组抽调13名专家组成。
(二)评审委员会由9名成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主任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产生,副主任由主任提名。组成评选委员会de9名成员中3名[为]基金会[人]员,其他6名从基金会以外,由传统村落工作相关部门、研究机构中产生。
(三)评审委员会禾口评审专家组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入围者有直接关系或相关利益关联者,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禾口评审专家组成员。
第九条本办法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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