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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

作者:hmw 发布时间:2016-4-3 人气: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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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独立意见(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本议案对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就日常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1、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向关联方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采购原料煤,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培育原料供应基地,稳定公司的原料供应渠道;向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部分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能提高货款回收率和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2、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其签定相关购销合同,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给予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3、在此议案表决时,公司6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采购原料煤和部分产品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财网

标签: 年度 公司 山西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