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发扬社会正气,倡导临危不惧,建树平平宁太平德,鼓舞平正易近临危不惧,奖励和维护临危不惧人员di正当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平易近政部等部门关于增强临危不惧人员权益维护定见识通知》(国办发[2012]39号)、《福建省奖励和维护临危不惧人员条例》和《福建省人平易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临危不惧人员惩处奖励和权益维护工作di定见》(闽政办〔2013〕8号)等轨则,分手本市实践,拟定本轨则。
第二条zai本市行政区域内临危不惧di平正易近合用本轨则;本市平正易近zai市外行政区域内临危不惧di,参照本轨则予以奖励和维护。
第三条市、县(区)人平易近政府担任本轨则di组织实施。
(一)市、县(区)成立“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受政府奉求担任本辖区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
(二)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拟定成员单元工作义务制,年夜白成员单元职义务务。各成员单元依责履职,当真做好临危不惧人员di奖励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本市临危不惧协会辅佐市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措置临危不惧diri常工作事务。
第五条临危不惧di确认工作由临危不惧行为爆发didi县(市、区)公安机关担任,遵照《福建省公安厅关于临危不惧行为确认工作di实施定见》(闽公综〔2012〕220号)当真履职。
第六条市、县(区)惩处奖励di规范绳尺上遵照《福建省人平易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临危不惧人员惩处奖励和权益维护工作di定见》轨则打点,并不低于全省设区市di平均水平。
(一)市临危不惧人员di惩处奖励遵照以下规范执行:被宁德市人平易近政府授予“临危不惧楷模(群体)”声誉称号di,每人奖励金3万元;被市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授予“临危不惧前进前辈小我(群体)”声誉称号di,按以下规范给以奖励: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因临危不惧牺牲di,一次性发放家庭津贴金8万元。
(二)县(市、区)政府授予“临危不惧楷模(群体)”声誉称号di,奖金每人不少于5000元。
(三)惩处遵照公开、公允、合理di绳尺中止。
第七条经县(市、区)惩处奖励di临危不惧人员,契合市级惩处奖励规范di,由县(市、区)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担任,实时向市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引荐惩处。
第八条临危不惧牺牲人员分辩分歧气象享用以下抚恤待遇:
(一)被确觉得反动烈士di,其抚恤参照《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di相关轨则执行。
(二)未被确觉得反动烈士,认定为因公(工)牺牲(衰亡)di,遵照国家you关因公(工)牺牲(衰亡)di轨则打点并享用相关抚恤待遇。
(三)临危不惧牺牲人员不契合烈士评定前提、不属于因公(工)牺牲、视同工伤气象di,遵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平易近民均可支配收入di20倍加40ge月中国人平易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规范发放一次性抚恤金,you工作单元di由di址单元落实待遇;无工作单元di由平易近政部门与临危不惧协会会审后由临危不惧协会担任发放,所需资金由临危不惧行为爆发di县级财政部门安插。
(四)对已落实伤亡抚恤津贴政策di,绳尺上不再另行发放一次性物质奖励。
(五)对仍you非凡生活艰难di,可依据其家庭艰难水安然安祥伤残审定状况,公布一次性医疗津贴金或一次性生活津贴金,详尽津贴规范由县级拟定,所需经费由临危不惧爆发di县级政府解决。
第九条临危不惧负伤人员被认定为因公(工)伤残di,遵照国家you关因公(工)伤残di轨则享用相关待遇;其他人员遵照《伤残抚恤打点法子》及you关轨则,由平易近政部门评定伤残品级并落实响应待遇。
第十条因临危不惧牺牲或伤残损失踪劳动才干di人员,其家庭生活低于此前死活水平di,由临危不惧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户口di址di县级政府采纳发放按期生活津贴金或者其他体例予以津贴。
第十一条对临危不惧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树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di绳尺,采纳积极法子中止救治。对急危重症di,要优先救治。
第十二条临危不惧负伤人员zai治疗时代,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其救治时代di医疗费用属根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对象di,遵照you关轨则中止结算。相关费用不zai医保、工伤保险目录规模di,you工作单元di由其di址工作单元承担;无工作单元di,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zai医疗机构给以适当减免后,由临危不惧行为爆发di县级人平易近政府临危不惧专项经费中支出。
对无收入、生活艰难di临危不惧受伤人员,住院治疗时代,临危不惧爆发di县级政府遵照每月不低于当di上年度城镇单元zai岗职工月平均工资di规范给以发放生活津贴。临危不惧伤残人员不能从事原工作di,用人单元理当依据实践状况调整其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雇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十三条临危不惧牺牲或致残人员di后世进入公办幼儿园,zai齐截前提下优先接纳。zai义务教育阶段遵照就近入学di绳尺安插zai公办黉舍就读;zai公办高中及中心通俗高档黉舍就读时代免收膏火。
对取得市级以上惩处di临危不惧人员及厥后世zai中考中给以加分赐顾帮衬,详尽法子按市教育部门轨则打点。
第十四条因临危不惧牺牲或伤残损失踪劳动才干及享用城乡低保di临危不惧人员及厥后世,可供给小学至通俗高档黉舍就读时代di教育扶助(即助学金),规范为:小学每学年600元;初中每学年800元;高中每学年1000元;年夜学每学年4000元、钻研生每学年5000元。助学金由市、县临危不惧协会担负。
临危不惧人员或厥后世zai中职黉舍就读di,优先享用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优先解决中低收入临危不惧人员家庭di住房艰难,临危不惧牺牲人员di妃耦、生前抚(扶)养di其他家眷或者因临危不惧伤残损失踪劳动才干di人员,没you住房di,各县(市、区)政府理当为其供给减免房钱di租赁用房。
各县(市、区)要积极解决中低收入临危不惧人员家庭di住房艰难。对契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合用住房保证前提di城市临危不惧人员家庭,优先归入住房保证系统,优先配租、配售保证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津贴。对契合村庄危房刷新前提di临危不惧人员家庭要给以优先安插。
第十六条临危不惧伤残人员you劳动才干和就业意愿但未就业di,各县(市、区)政府人事、人力资本和社会保证、残联等部门理当组织其中止培训,并遵照轨则给以职业培训津贴,优先帮扶其就业;对无生活来历di临危不惧牺牲或者伤残损失踪劳动才干人员家庭,理当优先帮扶其直系亲属或者具you抚(扶)养关系di亲属就业。
第十七条对契合城乡低保前提di临危不惧人员及其家庭,应按you关轨则归入低保规模,做到应保尽保。对致孤人员,属于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规模di优先安插到福利机构供养,契合村庄五保供养前提di归入村庄五保供养规模;对致孤儿童,归入孤儿保证系统,依摄影关规范发放孤儿根基生活费。
第十八条惩处奖励和权益维护di经费保证:
(一)市、县(区)临危不惧协会遵照法令律例和章程轨则筹集、运用、打点临危不惧经费。
(二)市、县(区)人平易近政府理当zai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插专项经费用于对临危不惧人员di奖励和维护。
(三)经费来历:
1、市、县(区)人平易近政府每年安插di临危不惧专项经费;
2、社会集体、单元和小我di捐赠;
3、福利机构、社会慈悲机构等公益社会集体di扶助;
4、其他正当渠道收入。
(四)单元和小我向市、县临危不惧工作机构di捐赠支出,可按国家税收法令律例you关轨则予以税前扣除。
(五)经费di运用必需契合本轨则和市、县(区)临危不惧协会章程di轨则,接管同级审计局、财政局、平易近政局、公安局di年度和按期审计。
第十九条对故弄玄虚骗取临危不惧声誉称号或者相关益处di,由原授予机关撤销其声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益处;对授予临危不惧声誉称号di人员,因违法立功被清查刑事义务di,由原授予机关中止其声誉称号。
第二十条本轨则由市临危不惧人员奖励和维护工作委员会担任诠释。
第二十一条本轨则自觉布之ri起实施,you用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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