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将于2月在全国统一换发全国新闻机构的记者证。为区别旧版本,新版记者证将在样式上做全面调整。目前正在使用的记者证为2003版,带有凹版印刷、水印等防伪标志。新版记者证又增加了安全线等更多防伪标志,其中很多防伪技术同样用于人民币防伪。
据悉,为加强新闻记者证的使用和对新闻采编人员规范管理,强调年检的作用,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将对一年中新闻记者的离职、处罚等情况进行重新核对。为此,新闻报刊司在设计新版记者证时,将年检页增加到5页。在每个年检页上都有明显的有效期标志,使人一目了然。此外,在新版记者证的最后一页注意事项中,还增加了保障新闻记者采访权益的内容,以方便新闻记者从事正常的新闻采访工作。
下列人员不能发给新闻记者证: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发行、经营、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非新闻性报纸、期刊以及无新闻采访业务的其他期刊工作人员;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