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一些经营者常以“从正规渠道进货”、“货物看起来是真品、自己不知道是假货”为由,堂而皇之地逃避“售假”责任。而普通消费者因无法辨别商品细节上的真伪,买了假货还被蒙在鼓里。 厦门某实业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镜片的企业,其使用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1年12月30日,该公司以赵某商标侵权为由诉至常州武进区法院,称被告经营的眼镜加盟连锁店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偏光太阳镜,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及合理费用6500元。庭审中,经当庭拆封南京市某公证处封存的眼镜与原告提供的正品眼镜相比对后,被告坚称自己销售的眼镜从外观上看不出系假冒产品,且带有吊牌、防伪查询电话,故不应承担赔偿义务。合议庭当庭刮开防伪涂层,由被告代理人通过手机免提方式,拨打吊牌上提示的查询电话,进入“全国商品信息数字化查询信息系统”,并将涂层下显示的数字依次输入,手机语音提示“该商品代码已被查询678次,为假冒产品”,经质证双方对当庭查询结果均表示无异议。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就侵权赔偿达成调解方案,被告当场赔偿原告损失8000元。
广州薪源印刷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各种激光防伪标签,电码防伪标签等,已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防伪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XK-19-001-00134
020-87533466 www.xinyuan315.com
|